韩卫江律师,山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蓝鹏(济南)律师事务所,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,深厚的法律功底,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“正直、诚信、敬业”的执业理念,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,勤于钻研法律、善于总结经验。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,办案严谨认真、庭审经验丰富、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,势必亲力亲为,勤勉尽责,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。
强奸罪与猥亵罪的区别
首先,它们的定义就不同:
强奸罪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。
猥亵罪指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违背妇意志,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。
其次,它们的处罚也不同:
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
二人以上轮奸的;
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《刑法》第237条第1款、第2款规定,猥亵罪,犯本罪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如果犯罪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,或者犯罪主体是主观直接故意的,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最后,如果你还是觉得有点含糊,拿最简单的来说:
猥亵是当众羞辱女人的性羞辱心,强奸是针对性而言的,动机是发生性行为,强奸即遂和强奸未遂的界定为有无发生性关系。
威胁他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但没发生怎么判刑
采用暴力手段威胁他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但没有发生的,可以按强奸未遂进行处罚,一般是按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法律依据
《刑法》
第二百三十六条;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
二人以上轮奸的;
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